前述多尔衮罪状中“自称皇父摄政王,又亲到皇宫内院”一话,孟氏也认为最可疑,又觉得“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”。大婚、布告与否,暂不深究,但有一点却是很明白的:这个“皇宫内院”只能指太后居处,正因孝庄已成多尔衮之妻,他才能以皇父之尊,堂而皇之进入内院。他在当时这样做,并不算错。孟氏的入室弟子商鸿逵,在《清“孝庄文皇后”小记》中,先认为单凭一些记载还不能作为下嫁的确证。接着说:“但即让有此事,也只能把它当作一种政治手段看待。”商鸿逵也承认有此可能,不如孟氏那样说得坚决。
《鞑靼战纪》所记世祖顺治命人将多尔衮尸体挖出,以棍鞭抽打,最后砍头暴尸,这不能不让人疑问:世祖对多尔衮为什么仇恨到这个地步?世祖的嗣位,当初主要由多尔衮拥立以致扶持,他并不是不知道,如果不是使他感到奇耻大辱,何至采用这样残忍手段对付逝者?
另据刘文兴《皇父摄政王起居注》一书跋文:“清季宣统初元,内阁库垣圯。时家君(刘启瑞)方任阁读,奉朝命检库藏。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,遂以闻于朝。”阁读指内阁侍读学士,为四品官,掌收发本章、总稽翻译,为清代独有官名。这是很有力的证据,刘氏跋语当可相信,可惜诏书未曾传世。至于《清稗类钞》及《清宫十三朝演义》所载下嫁诏书,纯为文人舞弄笔墨,后者出自小说家所言,两处诏文措词不同,其伪可知。